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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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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毕业季,如今很多大学生都面临毕业就业的问题,也有小部分同学会选择创业,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些关于广州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广州创业补贴政策标准

补贴对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创业企业社保补贴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

租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二)补贴标准

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在穗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创业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其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穗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创业者及被招用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领时间

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补贴对象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含)以上,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

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一等奖:20万元; 2.二等奖:15万元; 3.三等奖:10万元; 4.优胜奖:5万元。

广州就业补贴培训鉴定类补贴

(一)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按省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执行。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按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二)创业培训补贴

在广州市内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港澳台学生。非毕业学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和创业模拟实训补贴8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广州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创业培训补贴,可按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广州就业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同一用人单位补贴期限除对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招用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

(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的一般性岗位补贴。

同一用人单位补贴期限除对招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招用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一般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三)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2年期限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每吸收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个月以上,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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